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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少年的你” 唐山征集这类意见 邀您反映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2020年05月29日

本报讯(燕都融媒体记者闫漪)5月28日,记者从唐山市召开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新闻发布会获悉,为全面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唐山市的贯彻实施情况,按照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定于2020年4月至8月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同时针对相关问题进行专题询问。

本次活动,将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唐山市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并进行专题询问。通过检查,找准问题、剖析原因、总结经验、提出改进建议,督促法律实施主管机关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增强未成年人保护意识,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本次执法检查,在全面掌握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唐山市的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将重点检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机关履行未成年人保护职责的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政府及有关部门、群团组织和法律规定的其他责任主体,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保护未成年人人身权利工作的开展情况。

公检法司四部门履行未成年人保护职责的情况。在侦查、起诉、审理、执行等司法活动中,依法保护未成年人人身权利情况;依法惩处拐卖、虐待、遗弃、性侵等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活动的情况;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和犯罪行为的预防工作开展情况。

公检法司与其他行政部门、群团组织及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协调配合情况。

公检法司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进行有益探索,开展有关工作的情况。

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该问题的意见、建议。

根据《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的实施方案》要求,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决定,4月至8月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唐山市在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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