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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报废车超载615% 司机被吊销驾驶证 2020年03月31日

本报讯(燕都融媒体记者卢伟丽)驾驶私改车型的报废货车严重超载上路,近日,驾驶人张某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冀州交警查处。

3月25日上午,冀州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赵码线附近执勤时,一辆号牌为冀T×××36、低速行驶的货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该车车身老旧,锈迹斑斑,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受检。不料,司机却驾车驶离公路,停在一农家院内。当民警要求司机出示驾驶证、行车证时,其称没带,而且这部车自2012年至今没有检过。经检测,该车实际装载货物7120千克,而公安交管部门核定该车装载质量为995千克,超载高达615%。经查询,该车车辆状态为报废。

民警依据相关法规,对驾驶人张某未随车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分别处罚款50元,记1分;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处罚款1500元,记6分;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罚款500元;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第二类机动车辆上道路行驶处罚款1000元,驾驶证吊销,强制收缴报废机动车。